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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赤红教字〔2020〕29号

关于印发《红山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相关单位:
现将《红山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红山区教育局
2020年5月 13日

红山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赤峰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和《红山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招生管理制度(修定)》,坚持“公开公正、免试划片、控制班额、校际均衡”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的招生原则,规范入学秩序,促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生
1.凡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
2.具有红山区户籍,其父母拥有合法永久住所及租住的适龄儿童;
3.驻红山区部队军人子女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4.非红山区户籍,因其父母在红山区拥有合法永久住所需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5.非红山区户籍,因其父母在红山区务工租住房屋需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6.符合入学条件且能够自理的适龄残疾儿童可以申请随班就读;不适合随班就读的可到红山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接受更适合、更专业的教育和训练;对重度残疾儿童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二)初中招生
1.红山区应届小学毕业生;
2.具有红山区户籍,其父母在红山区拥有合法永久住所及租住的适龄少年;
3.驻红山区部队军人子女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4.非红山区户籍,因其父母在红山区拥有合法永久住所需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少年;
5.非红山区户籍,因其父母在红山区务工租住房屋需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少年。
二、学位类型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户籍和居住情况将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划分为六个类型:
A类:红户有房,即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是红山区户籍,房产证权属人是父母双方之一,并实际居住。
B类:外户有房,即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非红山区户籍,在红山区内购房,房产证权属人是父母双方之一,并实际居住。
C类:红户祖房,即适龄儿童少年是红山区户籍,其父母在城区内(含松山区、新城区和红山区)无房产,而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红山区,祖孙三代户口在同一户口簿,房产证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D类:外户祖房,即适龄儿童少年是非红山区户籍,其父母在城区内(含松山区、新城区和红山区)无房产,而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红山区,祖孙三代户口在同一户口簿,房产证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E类:红户租房,即适龄儿童少年是红山区户籍,父母在城区内(含松山区、新城区和红山区)无房产,租房居住。
F类:外户务工租房,即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非红山区户籍,在红山区务工,且城区内(含松山区、新城区和红山区)无房产租房居住。
以上所述A、B、C、D类中的房产证权属人产权必须为100%,且登记时间为2020年6月1日(含)以前。
三、招生流程
(一)幼升小入学流程
幼升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3日至6月12日;学校现场复审时间为7月26日至8月2日;教育局调剂时间为8月4日至8月5日;电脑智能分班及名单公布时间为8月7日。
1.学校招生宣传。各小学要在学区内幼儿园、社区主要出入口张贴招生广告,告之家长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报名网址、所需入学材料、招生地点等;公布招生电话,接受家长网上报名咨询等。
2.成立工作小组。各小学成立招生工作组,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确定材料审核员、复核员、信息发布员等相关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严格纪律要求,认真审核本学区内适龄儿童基本情况,详细登记适龄儿童基本信息。接受家长和教育局派驻招生督查员全程监督,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家长网上报名。凡符合我区幼升小条件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家长必须通过网站报名(网址为红山教育教学网www.hongshanjy.cn),也可以微信关注“红山教育网”公众号进行手机报名,真实完整填写学生信息,上传审核要件,并根据所居住地址及学区划分认真填报所报名学校及所属学位类型。报名结束以后,家长需要密切关注网站发布的招生公告。因家长原因错过网上报名的,只能服从教育局调剂。
4.分类复审公示。各小学在审核时段要将各学位类型在招生网站及时公布。家长需要在所属学位类型审核时段内,持所需审核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报名学校现场审核,确认学位类型,分类公示,直至额满为止。
第一批复审入学:A类红户有房,时间:7月26-27日。
家长(法定监护人)在所报名学校划定的学区内有房产、红山区户籍,入学时需提交以下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1)适龄儿童和家长(法定监护人)的二代户口簿;
(2)适龄儿童家长(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房权证;
(3)2020年的水、电、暖正规发票各1张。
第二批复审入学:B类外户有房,时间:7月28-29日。
家长(法定监护人)在所报名学校划定的学区内有房产、非红山区户籍,入学时需提交以下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1)适龄儿童和家长(法定监护人)的二代户口簿;
(2)适龄儿童家长(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房权证;
(3)2020年的水、电、暖正规发票各1张。
第三批复审入学:C类红户祖房、D类外户祖房,时间:7月30日(上午C类、下午D类)。
家长(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产、适龄儿童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红山区户籍和非红山区户籍分类依次审核,入学时需提交以下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1)适龄儿童和家长(法定监护人)的二代户口簿,祖孙三代须在一个户口簿上;
(2)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区内的房权证;
(3)2020年的水、电、暖正规发票各1张;
(4)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要提供市级房管部门(赤峰二中南门对过)出具的机器打印制式无房证明。
第四批复审入学:E类红户租房,时间:7月31日。
家长(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产、在学校划定的学区内租住、红山区户籍,入学时需提交以下要件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1)适龄儿童和家长(法定监护人)的二代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要提供市级房管部门(赤峰二中南门对过)出具的机器打印制式无房证明;
(3)2020年水、电正规发票各1张;
(4)监护人与房主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第五批复审入学:F类外户务工租房,时间8月2日。
家长(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产、在学校划定的学区内租住1年以上、非红山区户籍,入学时需提交以下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1)适龄儿童和家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要提供市级房管部门(赤峰二中南门对过)出具的机器打印制式无房证明;
(3)家长(法定监护人)与房主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且租住1年以上;
(4)2020年水、电正规发票各1张;
(5)家长(法定监护人)与属红山区内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务工合同,且务工1年以上。
在招生过程中确定学位类型时,如遇户籍分离不明、抚养权不清等特殊情况时,还需要提供监护人的结婚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等相关证件作为佐证材料。
5.分批确认上报。各小学按照学位类型分类招生,每批次招生数、学生名单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依序装订),分别登记、分类存档。学生名单由学校审核小组成员和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分类上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直至最后招生结束。
6.现场摇号入学。在分类招生过程中,出现下一批次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情况时,启动摇号程序。学校要在网站上及时发布摇号信息,通知家长参加摇号。参加摇号的学生必须符合摇号条件。对于第一次摇号未中或不符合第一次摇号条件的学生,学校要发布信息提醒家长密切关注报名网站公告,根据教育局发布的剩余学位信息,自由选择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审核,如出现报名人数大于学校剩余学位数再次启动摇号。
7.教育局调剂入学。因家长原因错过报名或摇号的学生、摇号未摇中及列入黑名单的学生,都必须服从教育局调剂入学。
8.发放录取通知。公示期内无异议,发放录取通知书。
9.现场电脑分班。学校要依据教师的年龄结构、学科结构、能力结构,实施师资均衡搭配,先确定班主任,并及时公布,公布后不允许再调整。学校通过“学生智能分班系统”,智能随机分配学生,组建班级。将确定的班级名单密封,班主任随机抽取,当场公布班主任和班级学生名单,并上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任何人不得干预分班全过程,分班完成后不允许再变更班级。2020年8月7日下午3:00各小学启动电脑分班。
10.电子学籍建立。学校要在基础教育股指导下,为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建立国家电子学籍。
(二)小升初入学流程
小升初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至6月1日,在外地就读小学且符合红山区小升初条件的学生必须在本时段报名;材料提交、小学初审时间为6月2日至6月9日;教育局复审时间为6月10日至7月22日;各初中按学位类型录取时间为7月27日至30日;电脑智能分班及名单公布时间为8月1日。
在外地就读小学且符合我区小升初条件的学生复审时间为7月20日至22日,家长需持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原就读小学打印的国家电子学籍卡(原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印章)到红山区第二十一小学(恒大华府对过)进行现场复审。
1.初中招生宣传。各小学组织召开六年级学生家长会,公布招生报名时间、报名网址和审核要件,并对家长进行网上报名培训。教育局将通过各类媒体及时发布招生相关信息。
2.家长网上报名。红山区内就读及外地就读且符合小升初报名条件的学生通过网上报名(网址为红山教育教学网www.hongshanjy.cn),也可以微信关注“红山教育网”公众号进行手机报名。报名结束后,家长需要密切关注网站发布的招生信息。因家长原因错过网上报名的,只能服从教育局调剂。
3.小学初审材料。网上报名结束后,将审核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在2020年6月2日前交至就读的小学班主任处。各小学负责初审,确认网上报名信息与其所提供信息是否一致,确认报名信息是否准确、完整,所提供的证明、证件是否能相互佐证,并要求家长及时补齐所缺失的有关证明、证件,帮助家长完成学生基本信息修改等基础工作。
4.教育局复审。教育局成立审核工作小组,依据学位类型划分标准,逐校审核学生家长提供的要件是否与网上报名基本信息一致,依据提供的原始证件等相关佐证资料,确认所属学位类型,并及时在就读小学和报名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5.初中学校录取。各初中在规定时间内对教育局复审通过的学生,按照教育局下发的招生计划数,依据学位类型依次、逐类进行录取,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录取信息。
6.初中学校摇号入学。在录取过程中,当出现下一学位类型人数超过学校空余学位数情况时,启动摇号,直至学位额满为止。教育局实时在招生网站公布各校剩余招生数,并及时发布摇号通知。家长要在指定时间到所报名学校参加现场摇号。同时,密切关注报名网站,查看学生的录取情况。
7.教育局调剂入学。因家长原因错过报名、摇号的学生,摇号未摇中的学生,列入黑名单的学生,都必须服从教育局调剂入学。调剂录取时仍采取学位类型靠前优先原则,当需调剂学生数大于被调剂学校剩余学位数时,依然采取摇号方式入学。
8.发放录取通知。公示期内无异议,发放录取通知书。
9.现场电脑分班。小升初电脑分班流程和要求同前述幼升小电脑分班一致。2020年8月1日下午3:00各初中启动电脑分班。
10.电子学籍建立。学校要在基础教育股指导下,为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建立国家电子学籍。
四、落实招生报名诚信黑名单制度
凡在红山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过程中,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有法定居住用房(房产证)却提供租房合同扰乱招生秩序的,一律列入诚信黑名单。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伪造二代户口簿或房产证的,列入诚信黑名单,并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由此所产生一切后果由家长(法定监护人)承担,在招生结束后,由教育局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五、依法保障农民工子女入学
为落实好“两为主”安置政策,解决农民工子女能够有学上、上好学的问题,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采取公开摇号方式,尽可能满足进城务工子女入学需求。摇号后仍未找到学位的由教育局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确保农民工子女能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六、关注关爱特殊群体儿童
各中小学要详实了解入学孩子的基本情况,及时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儿童档案,搭建家校沟通平台,确保沟通渠道畅通无阻。同时积极开展“大手拉小手”、“一帮一”、“结对子”、“献爱心”等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儿童及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儿童的实际困难,使他们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七、扎实做好“防流控辍”工作
利用国家电子学籍系统,各学校学籍管理员每周不少于2次登录学籍系统及时清理待办业务。实行辍学月报制度,及时发现“疑似辍学”学生。签定“防流控辍”工作责任状,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双线控辍”责任制。建立防流控辍动态数据库,对建档立卡学生要进行重点监控,确保一个也不能少。
八、做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民办学校招生方案、招生计划须报教育局审核、备案,所有民办学校不得干扰与破坏招生秩序,不得在招生工作中做过度宣传,不得为家长提供没有保障的承诺,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民办学校在招生前要公开招生条件、招生程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严格学籍管理。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招生责任。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好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宣传,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开展。学校要积极联系邀请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社区居委会及家长代表参与招生全过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二)严肃招生纪律,营造良好氛围。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入学各项规章制度,一次告之招生条件、招生报名、审核、纠错等事项。各校不允许擅自增加招生计划。招生工作期间区教育局将选派招生督察员全程监督。在招生过程中对故意扰乱招生秩序散布谣言,侮辱、诽谤及威胁招生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的依法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加强纪律监察,强化监督问责。对在招生过程中无视招生制度和纪律,计划外招生、私自招收借读生的学校和个人将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吃拿卡要、欺上瞒下、徇私舞弊、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对校长及相关人员采取行政记过、撤销职务、调离原单位等处罚措施。
附件:红山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划分

附件:

红山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划分

一、小学招生区域划分
一小教育集团一小校区:步行街以东、三中街以南、火花路以西、哈达街以北区域;花园胡同以东、哈达街以南、火花路以西、长青街以北区域。
注:滨河西路以东、锡伯河街以南、赤锡路以西、滨河街以北区域中的A、B、C、D类学位类型(十一小学区内),可以自愿选择申报一小,但与十一小不能兼报。
一小教育集团五小校区:昭乌达路以东、大坝路以南、火花路以西、三道街以北区域。
注:滨河西路以东、锡伯河街以南、赤锡路以西、滨河街以北区域中的A、B、C、D类学位类型(十一小学区内),可以自愿选择申报五小,但与十一小不能兼报。
三小:西旱河以东、大坝路以南、园林路以西、哈达街以北区域;园林路以东、大坝路以南、昭乌达路以西、长青街以北区域;昭乌达路以东、三道街以南、步行街以西、哈达街以北区域。
四小:赤锡路以东、红山区与松山区交界以南、铁路线以西、桥北大街以北区域。
六小:火花路以东、三道街以南、清河路以西、哈达街以北区域。
七小:火花路以东、大坝路以南、造纸厂铁路线以西、三道街以北区域。
八小:哈达东街以北、卫星路北段至造纸厂铁路线以东区域。
九小:昭乌达路以东、长青街以南、大栅栏以西、钢铁街以北区域;昭乌达路以东、钢铁街以南、新华路以西、站前街以北区域。
十小(桥北六大份组团):桥北铁路线以东、滨河东路以北区域(不含六大份村区域)。
注:阳光希望家园二、三期中的A、B、C、D类学位类型(十一小学区内),可以自愿选择申报十小,但与十一小不能兼报。
逸夫小学:火花路以东、哈达街以南、清河路以西、长青街以北区域;清河路以东、三道东街以南、卫星路以西、站前街以北区域。
十一小:滨河西路以东、桥北大街以南、铁路线以西、滨河街以北区域。
红山小学(红山中学院内):滨河西路以东、红山区与松山区交界以南、赤锡路以西、桥北大街以北区域。
十六小:火花路以东、长青街以南、清河路至建材路以西、站前街以北区域;红星路以东、钢铁街以南、火花路以西、站前街以北区域。
十七小教育集团十七小校区:大栅栏以东、长青街以南、火花路以西、钢铁街以北区域;新华路以东、钢铁街以南、红星路以西、站前街以北区域;火车站东侧财富家园。
十七小教育集团十八小校区:松州南路至赤喜路以东、京通铁路线以南、园林路至园林南路以西、南山西街以北区域。
十九小:园林路以东、钢铁街以南、昭乌达路以西、解放街以北区域。
注:园林路以东、长青街以南、昭乌达路以西、钢铁街以北区域中的A、B、C、D类学位类型(实验小学学区内),可以自愿选择申报十九小,但与实验小学不能兼报。
昭乌达教育集团红山郡小学校区(红山郡):红山郡社区区域。
昭乌达教育集团十二小校区(大板桥):红山区与喀旗交界以东、大坝路以南、宝山路至宝山南路以西区域(不含红山郡社区)。
回小:昭乌达路以东、哈达街以南、花园胡同以西、长青街以北区域;城区内申请到回小就读的红山区户籍回族儿童。
注:昭乌达路以东、三道街以南、步行街以西、哈达街以北区域中的A、B、C、D类学位类型(三小学区内),可以自愿选择申报回小,但与三小不能兼报。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实验小学校区(园林路):园林路以东、长青街以南、昭乌达路以西、钢铁街以北区域;宁澜路以东、钢铁街以南、园林路以西、解放街以北区域。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二十小校区(海关胡同):西旱河以东、哈达街以南、园林路以西、钢铁街以北区域。
实验三小:宁澜路以东、解放街以南、昭乌达路以西、京通铁路线以北区域;松州路至松州南路以东、大坝路以南、西旱河以西、京通铁路线以北区域;火车站西侧老清雅小区。
实验四小:卫星路以东、哈达东街以南、赤平路以西、京通铁路线以北区域。
第二逸夫小学:园林南路以东、京通铁路线以南、城南村以西区域;含曲家沟村区域。
赤峰蒙小:面向全市招生,计划招收4个班,其中蒙语授课班2个;蒙语乙班2个(加授蒙语课)。
二十一小(学院北街):宝山路至宝山南路以东、大坝路以南、松州路至松州南路延线至赤喜路以西区域。含西南地村区域;天峰商贸城区域。
文钟一小:文钟村、西水泉村、东三眼井村区域。
柳条沟村小学:南大营子村、柳条沟村、魏家窝铺村区域。
打粮沟小学:二道井村、三道井村区域。
黑沟门小学:黑沟门村区域;含文钟安居小区。
其他各农村小学招收本行政村区域学生。
二、中学招生区域划分
三 中:昭乌达路以东、大坝路以南、火花路以西、哈达街以北区域。
六 中:京通铁路以东、大坝路以南、园林路以西、钢铁西街以北区域;园林路以东、大坝路以南、昭乌达路以西、哈达街以北区域。
七 中:清河路以东、长青街以北、二毛三生活区以西区域;小房村区域;文钟镇各小学需要寄宿的学生。
八 中:火花路以东、大坝路以南、清河路以西、哈达街以北区域。
十 中:园林路以东、哈达街以南、清河路以西、长青街以北区域;园林路以东、长青街以南、大栅栏以西、钢铁街以北区域。
十一中:园林路以东、钢铁街以南、红星路以西、京通铁路以北区域;红星路至大栅栏以东、长青街以南、赤平路以西、京通铁路以北区域;园林南路以东、京通铁路以南、赤平路以西区域;城南村区域;打粮沟小学走读学生。
十二中教育集团十二中校区(宁澜路):京通铁路线至赤喜路以东、钢铁街以南、园林路至园林南路以西、南山西街以北区域。
十二中教育集团十五中校区(大板桥):红山区与喀旗交界以东、大坝路以南、京通铁路线至赤喜路以西、红山区与喀旗交界以北区域;红山区户籍、新城区居住、小学一直在红山区就读的学生可申报。
红山中学:桥北新区区域。
红庙子中学:红庙子镇区域。
三、招生区域划分说明
目前我区各中小学现有学区划分是依据目前已建成学校总体布局、学校规模、生源分布状况,以学校为基点,以街路为分界线,以小区为版块,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而划定。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将随学校布局变化、新建校的落成而适时做出相应调整,并非一成不变。
2021年在铁南新建的第九中学、东城区域的第二十二小学相继投入使用,届时将对十一中学、十二中学、第八小学的学区做出调整,因此招生区域划分以招生年度当年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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